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台南一名男子阿坤(化名)與妻子小珍(化名)結婚後育有2名女兒,但隨著2個女兒長大,阿坤卻發現小女兒的個性、長相等與他完全不像、甚至沒有絲毫家人有的相關特徵,於是採集毛髮進行DNA鑑定,結果赫然發現,他養了超過10年的女兒竟是妻子與外遇對象所生,阿坤告上法院後,經台南地院審理,決判小珍須賠9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阿坤與小珍是在2009年9月間結婚,2人婚後育有2名女兒,但雙方因為感情不睦,後來在2018年間協議離婚,2個女兒也由阿坤擔任監護人,負責扶養長大。
但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,阿坤卻發現小女兒的五官與他及家中成員完全不像,且他過去曾聽說過妻子有外遇紀錄,於是在2024年間找來鑑定單位,替他與小女兒進行DNA鑑定,結果出爐後,阿坤頭頂飄過一層綠雲,小女兒竟然非他親生,而是妻子與外遇對象的種,他便將妻子告上法院,求償150萬元。
台南地院法官考量雙方的條件後,小珍也在言辭辯論階段未到場,也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,法官最終判決小珍須賠償9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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