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彰化一名在在部隊擔任士官長的人夫小宇(化名),在與同樣擔任士官長的妻子小菁(化名)離婚後互控對方侵害配偶權,原來是小宇指控妻子在婚姻期間與2男子發生婚外情,送了他2頂綠帽,向妻子求償60萬元,不過妻子也反控小宇在婚姻期間,長期與異性有不當往來,即便簽下切結書仍繼續偷吃,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均有不當,且小菁確實外遇,最終判決小菁應賠償小宇20萬元。
判決指出,這對士官長夫妻是在2012年5月4日結婚,並育有2名子女,但12年後就離婚,因為小宇指控妻子,在2023年8月婚姻存續期間,她分別與2男子出遊並發生性行為,嚴重侵害其配偶權,因此提告向妻子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不過小菁也反控丈夫在婚姻期間多次與異性有曖昧情愫,甚至還親筆簽署「不再外遇」切結書,但屢次黃牛,小菁表示,她與丈夫感情破裂,早已分居,且離婚調解時就已約定互不追究婚姻期間的爭議,認為丈夫如今提告明顯違反協議。
法院審理後確認,小菁確實在婚姻期間外遇2名男子,侵害小宇配偶權,不過法官也同時發現,小宇在婚姻期間也曾與多名女性有包括「好想抱抱妳」、「一起洗澡」等曖昧對話,顯見他對婚姻忠誠度亦有不足。
法院認定離婚調解僅放棄「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」,不影響小宇基於「侵權行為」的求償權利,因此小菁主張「已和解免責」並無理由。
法官審酌雙方均在部隊擔任士官長、認為小菁應與2名外遇男子,各賠償小宇20萬元,但因小宇已與其中一人和解,另一人也已賠償2萬元,最終判定小菁須再賠償20萬元。
照片來源:示意圖《視覺中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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